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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脱贫攻坚督查组工作队员由于迟到几分钟被通报了……”。近日,一篇《关于对周银翠等4名同志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通报》在全县引起热议。   

原来,在2017年8月7日早9时,鲁甸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鲁甸县农业人口精准摸底调查及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督查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农业人口精准摸底调查及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督查指导工作,要求县督查工作组共48人按时参加会议。然而,在此期间,4名县督查组工作队员未执行请示报告及有关会议纪律被通报。其中,周银翠(县扶贫办工作人员)未请假缺席会议;徐春华(县扶贫办副主任)迟到15分钟、陈涛(县扶贫办工作人员)迟到22分钟、蔡华(县发改局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迟到9分钟。

“作风建设无小事,好作风才能带来高效率”,“打铁还需自身硬”,督查别人要先从自身做起,做到自身硬、自身正。当前,正值全县脱贫攻坚全力冲刺的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一再强调,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对照脱贫攻坚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务必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就是“最大的政治”,扭住“四风”不放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全县党员和干部一定要严以律己、真抓实干,将作风建设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肖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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