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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小寨镇实际,多措并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严禁公务接待纪律制度。禁止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得安排高档菜肴,不得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土特产等礼品,严禁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无发票、无接待清单进行公务接待报销,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列支和转嫁酒水费用。

二是严禁公务出差纪律制度。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不得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差旅人员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纪律制度。镇政府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志、监督电话、公务用车登记薄,专人管理等相关制度,机关公务用车人员必须详细登记用车途径、起始地点、用车时间等相关情况才能领取公车钥匙,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务活动用车进行探亲访友、娱乐健身、度假游玩、私人聚会等非公务活动。

四是严肃会议活动工作纪律。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得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不得召开联谊性质的座谈会;严禁未经批准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禁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是规范办公用房标准执纪制度。严格落实纪委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超过规定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纪委相关规定进行落实整改,同时,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未经批准擅自租借,以任何理由超标准维修改造。

六是严格落实婚丧事宜纪律。严禁在镇辖区内,利用建房乔迁、红白喜事、调动升职、生儿育女及子女升学参军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车和占用其它公共资源,随意使用单位名义致贺或吊唁。

(编辑:李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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