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 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主办 Copyright@2005-2017.www.dzpjhb.com.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鲁甸县文屏镇卧龙社区政通路6号8楼 邮箱:ld_gov@126.com 邮编:657100
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本站创建于2005年07月05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鲁甸县农业局(含畜牧局)、鲁甸县司法局、鲁甸县住建局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鲁甸县农业局(含畜牧局)、鲁甸县司法局、鲁甸县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等内容开展: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以及在日常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六)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巡察组提供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
(一)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大门入口。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1@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70279;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二)鲁甸县农业局(含畜牧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分别在鲁甸县农业局办公楼大门入口、鲁甸县畜牧局办公楼大门入口设征求意见箱。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农业局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2@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70312;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三)鲁甸县司法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鲁甸县司法局办公楼大门入口。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司法局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3@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70231;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四)鲁甸县住建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鲁甸县住建局办公楼大门入口。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住建局五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4@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55173;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