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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于2016111日至1231日对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鲁甸县农业局(含畜牧局)、鲁甸县司法局、鲁甸县住建局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鲁甸县农业局(含畜牧局)、鲁甸县司法局、鲁甸县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等内容开展: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以及在日常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六)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巡察组提供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

(一)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大门入口。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1@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70279;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二)鲁甸县农业局(含畜牧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分别在鲁甸县农业局办公楼大门入口、鲁甸县畜牧局办公楼大门入口设征求意见箱。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农业局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2@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70312;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三)鲁甸县司法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鲁甸县司法局办公楼大门入口。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司法局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3@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70231;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四)鲁甸县住建局

1、意见箱设置地点:鲁甸县住建局办公楼大门入口。

2、接待群众来访地点:鲁甸县住建局五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3、通信地址:电子邮箱zgldxwxcb004@163.com

4、举报电话:15012255173;接受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中共鲁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

 

责任编辑: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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