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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县委于20161031日启动了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派出了四个巡察组对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业局(含畜牧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开展巡察工作。为扩大监督范围,方便群众监督,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县委高度重视,就拓宽信访监督渠道作了专门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上述四个被巡察单位设置征求意见箱、电子邮箱的基础上,在鲁甸邮政公司服务大厅门口设立一个举报箱,并增设四个邮政专用信箱。欢迎上述单位的服务对象、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有关举报信件请于20161118日至1231日期间投递。

邮政专用信箱地址如下:

1、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信地址:邮政专用信箱(中共鲁甸县委巡察工作01号信箱邮政编码657100),中共鲁甸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2、鲁甸县农业局(含畜牧局)

通信地址:邮政专用信箱(中共鲁甸县委巡察工作02号信箱邮政编码657100),中共鲁甸县委第二巡察组收。

3、鲁甸县司法局

通信地址:邮政专用信箱(中共鲁甸县委巡察工作03号信箱邮政编码657100),中共鲁甸县委第三巡察组收。

4、鲁甸县住建局

通信地址:邮政专用信箱(中共鲁甸县委巡察工作04号信箱邮政编码657100),中共鲁甸县委第巡察组收。

 

 

               中共鲁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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