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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委老干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结合工作实际,以“三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廉政学习,提高自律能力。通过每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引导老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学习,强化党性锻炼,提高道德修养。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杂志等并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探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坚持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细化到各股室,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把作风建设作为勤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重点围绕“五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特困老干部帮扶机制等问题,坚持做到问政于老干部、问需于老干部、问计于老干部,不断为老干部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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